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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组织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5-29 16:30:31     浏览次数:


  1.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干部、人才及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才及老干部工作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及站点建设管理。

  3.负责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4.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落实所隶属的或所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撤销、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制定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7.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校地合作、人才对外开放、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负责全区人才工作要点的制定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其工作职能,编制人才开发规划,实施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参与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规划。

  8.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研究提出老干部工作的建议。指导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协调解决;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协助外地老干部来彭山参观、考察、休养、探亲的接待工作。

  9.牵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负责选任监督检查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收集区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区委反映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第一,突出铸灵魂、强党性,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的引领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确保组织工作始终与大局大势合拍同步。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拓展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固化“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开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省市全会精神及新发展理念和形势学习,引导干部深学深悟、真学真用。抓实科级以上干部全员轮训、公务员网络全覆盖学习,深入推进实施干部培训“三大工程”,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等培训班20期,推动各级党组织跟进学习1100余场次,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化思想淬炼。围绕理论学习、自我革命、服务群众和作风建设,系统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9大板块33条常态举措,推动常抓常新。开展党史教育“大学习”“大实践”“大讲堂”,部署庆祝建党100周年“彭山儿女心向党”9个专项活动,创新实施“百个项目惠民生、百个支部做实事、万名党员争先锋”行动,为2623名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4名员、3名党务工作者、6个基层党组织获省市表彰,切实凝聚奋进力量。三是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规定;以“七个基本”建设为抓手,固化“主题党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过程督导叫停、问题剖析一把手审签等制度,推动组织生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全面完成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整改,“以案促改”成效显著,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升集中换届的凝聚力。在全市率先召开区党代会,圆满完成区镇村换届各项任务,实现“五好”目标。一是选优配强班子。深入贯彻好干部标准,坚持“五个过硬”,鲜明“六个导向”,紧扣“同城”“双城”战略需要和产业发展定位选拔干部。换届后,镇党委平均年龄下降至34岁,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占81%,具有金融、规划等专业化干部占67%;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0%实现“一肩挑”,乡村能人、返乡优秀农民工分别占比76%和69.7%,呈现出经验能力互补、性格气质相融、整体功能明显增强的特点。二是严格程序标准。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全程纪实、人选联审等制度,全覆盖开展镇村班子运行分析和谈心谈话,扎实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推选,对1600余名候选人逐一“过筛子”,20名不符合条件人选被取消资格;对1300名近1年来未考察过的候选人开展全方位考察和政治素质测评。组建10个督导组对候选人推选政策执行情况再督查、再检视,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三是抓牢风气监督。坚持把严的纪律贯穿始终,建立风气直报、信息互通和快查快结等机制,严格落实“四个100%”要求,印发换届纪律“明白卡”3.4万余册,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1.8万余份,谈心谈线余人次,观看《警钟长鸣》2300余人次。全环节督查督导69次,督促整改问题52个;派出大会督导组、驻团监督员150人次,确保风清气正。

  第三,突出打基础、固根本,切实提升基层运行的组织力。鲜明大抓基层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党建主责,实现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一是夯实组织体系。持续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升格机关基层党委2个,建立区域党委21个,“两新”组织覆盖率突破92%;出台村组两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1+3”制度体系,规范村居民小组党支部455个、功能型党支部88个,实行权责运行、组织生活和议事决策“三个规定”,推行区域化党建“五联”等,引导各类党组织运行顺畅、规范高效。二是健全组织功能。推行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实绩考核“首问”党建办法,压实主体责任。实施党组织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1543支部工作法”等项目获市委组织部肯定。在全市率先出台《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以巡察到村、提级审查等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级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能力。三是强化组织效能。聚焦各领域党建短板,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化”“党建入章”等提质行动,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获评全省一等奖。组织镇村实施“开门一件事”攻坚,相关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刊载。对13个村级阵地实施提升建设,成功培育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12个,完成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国家试点课题结项,“三类十五种”产业引导模式获验收组肯定。

  第四,突出讲政治、敢担当,切实提升真抓实干的执行力。围绕事业发展需要配班子、用干部,着力建强、建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一是突出结构优化抓选配。运用班子运行分析结果和调研成果,动态调整区管干部282名,提拔重用68名,4名事业及村干部通过“五方面人员”选拔进入镇领导班子。统筹抓好结构型干部选配,大力提拔重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作善成的优秀年轻干部,“90后”副科、“86后”正科、非党干部的比例进一步优化。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混岗问题整改,全面理顺32名公务员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干部的任职关系。二是突出素质提升抓历练。围绕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举办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班、年轻干部铸魂递进培训班,培训优秀年轻干部50名,推荐6名选调生参加中省市示范培训班;坚持在“六个率先突破”一线历练干部,深化青年人才中心党支部建设,通过“选调生到村任职”“驻外招商”“市区互派”“藏区援助”等平台,80余名干部磨砺成长,夯实干部开放发展本领。三是突出宽严相济抓监管。集中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提醒谈线人;实施每季度掌握了解干部奖惩情况,分类建立正反面工作台账。创新出台《激励干部抓项目促投资十条措施》,择优选派42名干部领办重大产业项目。全年晋升职级125人次,261名公务员予以嘉奖、38名公务员记三等功,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

  第五,突出育人才、聚贤能,切实提升干事创业的向心力。注重引进与培养并举、留住与用好并重,实现人才引育数量、质量双提升。一是加速人才聚集。以“紧缺急需”为导向,引进4名紧缺专业硕士、30名高层次人才,吸引100余名区外专业化干部,柔性引进1名高校教授;推行“返乡创业孵化项目”“绿领英才班”,吸引12名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带动400余名产业人才返乡,吸附各类技能人才6000余人。出台《眉山市彭山区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乡村人才建设国家级试点课题完成结项,“双高四带动、一引四协同”引才体系获验收组肯定。二是建强人才平台。突出项目支撑、示范引领,围绕锂电、湿电子化学、高端装备产业,搭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实践基地,指导泓华专家工作室申报市级专家工作站。着力产才融合发展,推进与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共建实训基地、专家大院、精品课程,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建数字乡村振兴研究院、科创劳育实践基地,吸引800余人次开展实训。三是优化人才生态。全面落实保障政策,高品质打造寿乡英才之家,兑现人才奖补经费127.76万元。持续推进人才医疗保障、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等优质服务,围绕安心住房、惠民医疗等人才关心问题,提供“点菜式、订单式、定向式”服务支持。大力开展各类人才评选表扬工作,乡村人才刘沈厅获评“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眉山彭山:80后职业农民的科技致富路》在人民日报刊发。

  第六,突出筑根基、提效能,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新合力。坚持党建统领、条块结合、区乡一体,扎实推动工作开展。一是搭建“四梁八柱”。健全“镇(街)党(工)委—村(社)党组织—村民小组(小区)党支部”治理架构和指挥体系,规范城乡基层组织分类建设,理顺村(社区)党委与二级党支部权责关系。优化领导、责任、督促体系,健全内部运行、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等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治理格局。二是画好“施工图纸”。建立“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工作体系,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工作步骤;配套“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工作者专职管理等15个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一事一议、区域化治理联席协商等机制,推行定期拉练、调研调度、常态督导等办法,实现一套体系管到底、管长远。三是打造“彭山品牌”。完成11个市级城乡基层治理示范点打造。引导67个区级部门单位、3812名机关党员到所在社区、小区报到,从基层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推进“共治共建”“小区改造”“便民服务”等一批牵引性示范项目,因地制宜探索总结出“五治融合”“小区六进”“五共模式”等符合彭山实际的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

  第七,突出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提升组工干部的战斗力。健全部务会和支部学习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示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说史论今话组工”经验做法被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刊发。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和增强八个方面执政本领要求,举办工作务虚会、业务研讨会,组织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安排干部参与重大工作,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开展日考勤、周纪实、月晒账、季考评,推行“项目+清单”管理,季度组织重大任务督办、干部民主测评,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组织系统落地生根。

  总体上看,全年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开展有序、落实有效,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在充分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工作谋划站位不够,对标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进行谋篇布局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下深水破解难题还不够,调查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为基层减负需要持续用力。

  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56.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52.48万元,下降51.5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5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86万元,占97.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0万元,占2.6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78万元,占47.41%;项目支出818.47万元,占52.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6.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52.48万元,下降51.5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2.88万元,下降52.7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9.33万元,占88.3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7万元,占4.77%;卫生健康(类)支出26.50万元,占1.75%;农林水(类)支出2.03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64.71万元,占4.27%;其他支出6.00万元,占比0.4%。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2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人员经费62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国内公务接待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全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全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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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无公务用车,所以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无外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外事接待。主要用途无。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0万元,比2020年减少97.41万元,下降47.47%。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厉行节约,精简资金。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设备、打印机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干部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人才奖补经费项目、人才公寓装修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反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精神,向区委提出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干部管理权限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级领导班子职数、职务设置方案,经区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关于镇(街道)和区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营职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轮换、考察管理及内调安置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抓好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区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区委反映重要情况;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科级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七)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九)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本单位编制数为3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0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参公5人,事业管理岗位编制数10人。本年末,我部实有人数38人,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参公5人,事业管理岗位10人。

  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总计1,55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86万元,占97.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0万元,占2.60%;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52.48万元,下降51.5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5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78万元,占47.41%;项目支出818.47万元,占52.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652.48万元,下降51.5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9.33万元,占88.3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7万元,占4.77%;卫生健康支出26.50万元,占1.75%;农林水(类)支出2.03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64.71万元,占4.27%;其他支出6.00万元,占比0.4%。

  我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级财政要求,认真学习《预算法》及编制的法律、法规,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摸清单位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车辆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单位财政供养信息数据库,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将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整的反映部门线日为基准日期确定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采取人员经费按2020年12月标准、公用经费按财政核定的定额标准、方法客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对涉及到的项目,按项目要求,结合上年项目运行情况,通过细化支出用途,明确支出范围,采取零基预算方案编制,年初认真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我部将部门和个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以保证绩效指标体现区委和区政府的战略意图和年度工作方向。每月对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有效监管和有序推进。

  我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情况为良好,能准确预算支出项目,确保按时完成支出进度,并能将自评监控结果迅速运用到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

  我部充分认识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本单位结合本部门年度的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力求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1.预算工作仍需加强,预算编制还需更加准确、细化、合理,预算执行进度还要加快。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申报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的工作任务;且将工作任务与所需成本匹配。

  近年来,彭山区通过高校引才、挂网引才和招商引才的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百余名,为彭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建设人才公寓,打造寿乡英才之家便是解决人才住房、生活需求,让人才安居乐业的重要方式,更是重视人才、营造人才氛围、增强吸引力的重要举措。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人才公寓装修项目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全区2021年“人才公寓装修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资金125.14万元,实际到位125.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资金计划。全区2021年“人才公寓装修项目经费”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25.14万元。

  2.资金到位。全区2021年“人才公寓装修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资金实际到位125.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25.14万元经费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建设“寿乡英才之家”活动阵地,打造集健身、商务会谈、图书室、休闲于一体的人才服务中心等内容。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股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项目由各股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完成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建设“寿乡英才之家”活动阵地,打造集健身、商务会谈、图书室、休闲于一体的人才服务中心等内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2.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股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建议: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建设“寿乡英才之家”活动阵地,装修装饰面积360㎡。打造集健身、商务、图书室、休闲于一体的人才服务中心。

  完成“寿乡英才之家”面积360㎡活动阵地建设。形成集健身、商务、图书室、休闲于一体的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眉彭委办〔2018〕95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百千万”优才工程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2020年度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人才奖补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全区2021年“人才奖补经费”预算安排资金155.47万元,实际到位155.4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资金计划。全区2021年“人才奖补经费”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55.47万元。

  2.资金到位。全区2021年“人才奖补经费”预算安排资金实际到位155.4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55.47万元经费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发放2020年度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等内容。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股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项目由各股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2.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股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建议: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

  完成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制定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干部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全区2021年“干部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126.67万元,实际到位126.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资金计划。全区2021年“干部管理工作经费”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26.67万元。

  2.资金到位。全区2021年“干部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实际到位126.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26.67万元经费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区管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内容。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股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项目由各股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组织开展2021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公务员招录、定向公务员招录、面向区外考调公务员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做好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成2021年选调生招录考察工作;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部分散件归档工作;完成全区公务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

  质量指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开展挂职锻炼,不断增长干部见识。

  社会效益指标:选好、用好、监督好、管理好干部,领导干部队伍水平整体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抓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选优配强科级领导班子,打牢干部工作基础。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2.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股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建议: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开展公务员管理、干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维护、干部档案管理等

  开展公务员管理、干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维护、干部档案管理等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开展挂职锻炼,不断增长干部见识。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开展挂职锻炼,不断增长干部见识。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开展挂职锻炼,不断增长干部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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